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计量相关问题探讨
2021-07-30廖以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1年12期
关键词:价值
廖 以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重庆 402160)
1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计量问题的研究背景
为有效规范企业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这类经济业务,我国于2006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贸易的接轨,原有《企业会计准则》已经无法满足企业财务处理的需要,因此,我国近几年来不断修订企业会计准则,以应对会计实务的发展。其中以2017 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影响尤为巨大。随着新收入准则的分步实施,导致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简称“原非货币准则”)和新收入准则间产生矛盾,两个准则间无法达成一致。因此,财政部于2019 年5 月,颁布了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准则”),以寻求新收入准则和新非货币准则相适应。
在正式发表新准则之前,财政部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征求了意见稿。学术界和实务界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认计量开展了激烈讨论,尤其是对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存在不小争议。部分学者提出换入资产成本应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原因有二,其一以存货作为换出资产,等同企业销售存货收到客户的非现金资产,因此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销售存货的收入,由此而获得的非现金资产决定收入,可以与新收入准则保持一致。其二换出资产的公允是企业自己主观决定的,与换出资产相比换入资产的价值更客观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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