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后基层兽医防疫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2021-07-28李文钢韩克元王芳蕊朱向东
中国动物检疫 2021年7期
关键词:基层
李文钢,韩克元,王 镇,王芳蕊,杨 颖,朱向东
(天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 300402)
2018 年3 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组建农业农村部,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改革自上而下逐步实施[1]。我国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因机构改革发生了新变化,特别是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职能与人员并入乡镇政府管理后,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开展遇到了很多困难[2-3]。2021 年初,天津市各区机构改革基本完成,乡镇畜牧兽医站隶属关系的转变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冲击较大。当前,着力加强基层兽医防疫体系建设,对构建新型动物防疫体系、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对天津市基层兽医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研,总结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期为其他地区增强基层兽医防疫体系建设提供参考。
1 天津市基层兽医人员基本情况
1.1 乡镇兽医防疫人员
天津市现有10个涉农区,共158个乡(镇、街)。有畜禽养殖业的乡镇150 个,机构改革前设有乡镇畜牧兽医站126 个,其中蓟州区26 个、宝坻区23 个、武清区29 个、静海区17 个、宁河9 个、津南区4 个、东丽区3 个、北辰区4 个、西青区4 个、滨海新区7 个。改革后,宝坻区23 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并入区畜牧水产服务发展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他9 个区乡镇畜牧兽医站职能与人员均并入镇政府下设的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工作接受区级兽医机构指导。
乡镇兽医防疫人员主要承担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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