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艺术组织与社区艺术服务的耦合发展研究
2021-07-25徐津
老区建设 2021年10期
徐津

[提 要]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公益艺术组织作为主要生产承接主体参与社区艺术服务有其必然性。以社区公民为耦合点,以公众信任为推动力,探索“社区公民的艺术消费与生产双主体培育”的耦合方式,有利于实现社区艺术服务与公益艺术组织的共同提升与发展。
[关键词]公益艺术组织;社区艺术服务;公民;耦合
[作者简介]徐 津,江西财经大学艺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艺术理论与环境设计。(江西南昌 330032)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公益艺术组织的社区化培育与服务机制研究”(18YJA760067)
一、相关概念界定
公益艺术组织,也称为非营利艺术组织、艺术NGO,指的是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以从事公益艺术事业为主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主要为社会提供非垄断性、非营利性的公共艺术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在我国,公益艺术组织从属于文化类非营利组织的范畴。其涉及内容相当广泛,民间公益艺术展馆的建设与运营、公益艺术教育课程的开设、群众艺术活动的开展、民间艺术遗产的保护、国际化艺术交流与合作等,都可以是公益艺术组织的具体业务。
社区艺术服务,是我国社区服务中以各类艺术活动和项目为主要内容与形式的公共服务,同时也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可以将社区艺术服务定义为“以保障社区公民基本艺术文化权益、满足基本艺术需求为目的,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艺术组织、文化事业单位为骨干,向社区公民提供公共艺术设施和产品的服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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