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典视阈下居住权制度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2021-07-25万涵祺熊文瑾
老区建设 2021年10期
万涵祺 熊文瑾
[提 要]2021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中对居住权制度进行了相关规定,这是对社会群体居住需求的回应。该制度入典为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居住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在民法典视阈下,通过研究探讨居住权制度对房地产行业带来的影响,结合域外法律对社会性居住权与投资性居住权分类讨论,着重强调了投资性居住权对房地产行业转型的影响,并为房地产行业的转型提供了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民法典;居住权;房地产行业
[作者简介]万涵祺,江西财经大学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熊文瑾,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法学理论。(江西南昌 330000)
居住权制度是《民法典》物权编的重大创新,该制度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要求,在坚持物权法定原则的基础上,开放性地提出了新的物权种类,从而实现意思自治原则与交易安全保护上的最佳平衡[1]。
一、居住权的涵义解析
(一)居住权的概念与特征
居住权制度作为一种人役权起源于古罗马时期,系为保障特定人居住利益而赋予其享有的使用他人房屋的权利[2]。《民法典》把居住权定义为: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要求,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主要具备以下三个特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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