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诗教学偏误及厘正
2021-07-23李晓慧
师道 2021年6期
李晓慧
品读王栋生老师《诗歌怎么能“除外”》(《中学语文教学》2021年第3期)一文,笔者心有戚戚。诚如王老师所言,“少年,是诗的季节”,喜欢读诗、写诗是儿童的天性。统编小学语文教材的编者高度重视低年段儿童诗教学,在一、二年级教材中选编了多首儿童诗。遗憾的是,在中、高考作文“文体不限,诗歌除外”的影响之下,诗歌教学从小学一年级起步就产生了偏误,“诗教从娃娃抓起”更像一句空洞的口号。
一、偏误现象
1. 课堂诗味寡淡。儿童诗以儿童的语言和思维来描绘儿童眼中的世界,篇幅简短,浅显易懂,甚至略带口语化,与小学生在母语启蒙阶段的词汇量及认知基础相称。于是很多教师将儿童诗当成识字写字的语言材料,忽视了其诗歌的本质属性,对语言、音韵、意象及意境的品味浅尝辄止甚至直接跳过,课堂“诗味”十分寡淡。久而久之,小学生便与儿童诗渐行渐远。以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教师教学用书(语文,一年级,上册)》为例,其提供的儿童诗教案明显存在缺陷,如将《明天要远足》的教学目标设定为:“1. 认识‘睡、那等11个生字和目字旁、京字头2个偏旁,会写‘才、明等4个字;2. 正确、流利地朗读课文,注意句子语气的变化;3. 联系生活实际,结合插图,感受即将远足的快乐、期盼之情”,一首经典的儿童诗的教学目标竟然无一个“诗”字,课堂哪里还能教出“诗味”来?
2. 写诗指导不力。基于“儿童诗是识字写字的语言材料”的认识,儿童诗的写作指导缺位也就自然而然。有的教师在教学儿童诗时,也会布置一些仿句练习,但并没有按照儿童诗写作的要素对学生进行指导;仅仅是练习写句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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