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RCEP农产品出口波动因素研究
2021-07-22高远东
统计与信息论坛 2021年7期
葛 明,高远东
(西南大学 a.经济管理学院;b.普惠金融与农业农村发展研究中心,重庆 400715)
一、引言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进程受阻、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建立区域经贸合作组织成为各国谋求国际贸易合作的主要方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协定由东盟十国于2012年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新西兰、澳大利亚组成“10+6”模式,旨在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16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经过八年艰苦谈判,该协定于2020年11月15日在第四次RCEP领导人会议上正式签署,除印度外的十五国即将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区。由于关税及非关税壁垒降低的影响,贸易创造及转移效应将增大RCEP区域内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为了固守已有的市场份额并争取更多的外部市场,国家间的竞争将日趋激烈,而决定胜负的主要因素依然是产品国际竞争力。在RCEP协定中,农产品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有所降低,比如日本将对来自中韩两国大约五成的农产品逐步撤销关税,RCEP框架下的类似政策将对中国农产品出口产生实质影响。
一直以来,RCEP国家(1)RCEP国家指RCEP协议签署国中除中国以外的十四个国家,下文同。是中国农产品主要且稳定的贸易伙伴。2010—2018年,中国对RCEP国家农产品出口额由233亿美元增加至382亿美元,年均增速6.38%,占中国农产品出口额的比重由39.23%到40.51%,均值40.15%,反映了中国农产品对RCEP市场较高的依赖度。与此同时,RCEP国家农产品进口总规模也由1 800亿美元增长至2 530亿美元,年均增幅4.98%,但在2015年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相对于2014年减少了16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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