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结合保留指数分析食品包装用纸中挥发性气味成分
2021-07-21张宜彩林勤保黄湛艳李忠李烃
食品与发酵工业 2021年13期
张宜彩,林勤保*,黄湛艳,李忠,李烃
1(暨南大学 包装工程研究所,广东普通高校产品包装与物流重点实验室,广东 珠海,519070) 2(珠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广东 珠海,519015)3(拱北海关技术中心化学分析实验室,广东 珠海,519015)
食品质量的提高主要体现在避免感官特性的改变及营养成分的损失[1]。其中,食品包装材料因异味会造成食品感官特性的改变而受到人们越来越广泛的关注。随着“限塑令”政策的出台,食品包装用纸和纸板将会成为最主要的食品包装材料之一,这就需要食品包装用纸和纸板符合感官特性及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气味物质一般为挥发性或半挥发性化合物,分子质量较低,大多数在300 u以下[2]。所以,需要特别关注食品包装用纸和纸板中挥发性气味物质的迁移带来的影响,一方面是因为挥发性气味物质改变食品本身的品质,影响口感;另一方面,由于部分气味物质本来具有一定的毒性,长期使用可能会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潜在威胁[3]。
为保证食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框架法规EC No.1935/2004[4]中,明确规定了“对于材料和制品,其成分向食品的迁移量不会导致食品成分发生不可接受的变化或食品感官特性的劣变”。美国联邦法规21 CFR 174《非直接食品添加剂》[5]规定,食品包装材料不可以给所包装食品带来不可接受的气味。此外,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6]中规定“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在推荐使用的条件下与食品接触时,迁移到食品中的物质不应造成食品成分、结构或色香味等性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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