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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海上风电开发模式对福建的启示

2021-07-19陈柳潇

能源与环境 2021年3期

陈柳潇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福建福州 350003)

1 概述

近年来,全球海上风电产业不断升级,技术成本不断优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根据世界海上风电论坛组织(WFO,World Forum Offshore Wind)发布的《2020 年上半年全球海上风电报告》,截止2020 年6 月底,全球累计有近30 GW 规模、共计157 座海上风电场已并网投运,其中英国、德国、中国三国分别以10.4 GW、7.7 GW、6.4 GW 分列世界各国海上风电累计投产容量的前三名[1],见图1。

图1 全球各国海上风电投运装机容量统计

当前,中国海上风电开发面临2021 年底的重要节点,为争取国家财政支持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我国各地涌现大批量的海上风电抢装潮。欧洲是全球可再生能源起步较早的地区,受限于匮乏的一次能源资源条件,欧洲许多国家将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重要的国家战略,以减少对于化石能源的依赖。得益于系统、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设计,英国、德国、丹麦等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速度远超其他国家、地区[2]。为学习欧洲丰富的海上风电开发经验,本文将重点介绍英国、德国、丹麦等国的海上风电开发模式,并对标福建省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为福建省未来的海上风电开发提供参考。

2 英国海上风电:快速发展,前景广阔

英国并不是全球最早开发海上风电场的国家,但近年来,其海上风电事业高速发展,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已达全球第一。英国的海上风电开发模式以政府集中公开招标为主,共经历了三轮发展时期,遵循了近海到远海、浅水到深水、小规模示范到大规模集中开发的发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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