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填海工程生态评估及生态修复建议
2021-12-26林跃生吴耀建欧阳玉蓉孔昊
能源与环境 2021年3期
林跃生 吴耀建 欧阳玉蓉 孔昊
(1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福建漳州 363100 2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福建厦门 361000 3 福建省海岛与海岸带管理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福建厦门 361000)
1 背景
随着沿海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沿海省市加速利用围填海造地获得社会经济效益,有效缓解了土地供求矛盾、扩大了社会发展空间[1-2]。但是从生态环境的角度,填海造地给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不可逆的影响。填海工程会改变自然海岸线,侵占滨海湿地资源,影响自然景观,破坏鸟类、鱼类和底栖生物的繁殖场所,导致海洋生物资源损失;而且,填海工程会改变区域的水动力环境,改变区域的潮流运动特性,导致泥沙冲淤和污染物迁移规律的变化,进而间接地影响到区域内的海水水质环境、沉积物环境、海洋生态环境等[3-5]。
2018 年7 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 号),要求“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为深化落实“国发〔2018〕24 号”的要求,2018 年12 月,《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 号)明确了“历史遗留问题需开展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工作”。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于2019年4 月、5 月先后下发 《关于进一步做好围填海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9〕76 号)及《关于做好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 〔2019〕109 号),进一步细化了生态评估工作和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工作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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