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收变化类供求曲线新解
——运用“对买者征税”和“对卖者征税”区分法
2021-07-16广东邓伟军邹锦花
教学考试(高考政治) 2021年4期
关键词:影响
广东 邓伟军 邹锦花
供求曲线是近年来经济生活模块一个常考的知识点,其中税收的变化对供求曲线的影响较为常见。但在运用“价内税”与“价外税”理论分析税收的变化如何影响供求曲线时,争议频现,让许多一线的师生感觉方向难辨。本文提出的运用“对买者征税”和“对卖者征税”加以区分的方法能有效突破这一难关,以期为广大一线师生指明解题方向,进而提升高考备考实效性。
一、运用“价内税”与“价外税”理论讲解涉税收变化类供求曲线的局限性
在《经济生活》的曲线中,税收对供求曲线的影响是高考中的高频考点。在分析税收对供求曲线的影响时,流行用“价内税”与“价外税”理论来分析。
(一)“价内税”与“价外税”的实质
“价内税”与“价外税”这一区分源于税务会计学中统计不同税种的计税需要,并在实践中普遍使用。
会计学认为,以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凡税金构成价格组成部分的称为价内税,如:营业税、消费税等。凡税金作为价格之外附加的,即价税分列,称为价外税,如:增值税,其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买方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除需要支付约定的价款外,还须支付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来的税款。其计算公式为:
价内税:税款=含税价格*税率。
价外税:税款=【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
从会计统计学上,这种区分具有能更准确地计税,避免重复征税的优势。但是这种理论区分是否同样适用于分析税收变化对供求曲线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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