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质检角度看与“的”“地”“得”相关的典型编校差错
2021-07-15李立云
出版参考 2021年6期
李立云
关键词:语用原则 易错点 标点符号
在现代汉语中,结构助词“的”“地”“得”使用频率高,都读轻声[de],但书面语中用法不同,造成了很多困扰。这类错误多数属于文字差错和语法差错,“同一错字重复出现……全书最多计4个差错”[1],如果因“de”使用错误而造成知识性差错或政治问题,就会带来更大的稿件质量隐患。本文从图书质检中发现的常见典型差错入手,梳理“的”“地”“得”的语用原则、编校易错点和相关标点符号的用法,希望能给同行提供编校参考。
一、“的”“地”“得”的语用原则
首先,根据语法规则、语义和所属句子成分判断。“的”“地”“得”用于连接修饰语和中心语,“的”是定语标志,修饰名词和代词,做主语和宾语;“地”是状语标志,修饰动词和形容词;“得”是补语标志,用于述语(动词等)和补语之间,表示一种状态或结果。在此语法规则基础上,根据作者的情感取向,结合语义做出判断。
其次,根据文章产生时代的语言习惯判断。唐宋时期用“底”表示“的”的所有用法,用“地”连接状语和中心语。[2]后来,二者在书面上逐渐统一于“的”。明朝时已经出现了助词“的”,如“只为世间有一种人,懵懵懂懂的任意去做”[3]。五四运动之后,受白话文和外来作品的影响,开始区分“的”“底”“地”,但用法与现在的不同。比如用“底”表示领属关系,鲁迅作品中“阔的多”和“阔得多”经常不分,季羡林、朱自清的文章中也有类似用词。五四以后,“底”逐渐被“的”替代。[4]因此,在整理作家的文集时,建议保留用词的时代特色,即使有些用词现在看起来别扭,也应保留。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