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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职业培训的发展动态与优化路径
——基于过去四十年农民职业培训项目的经验

2021-07-15张冠男

成人教育 2021年7期
关键词:职业培训农民培训

张冠男

(北京开放大学 城市管理学院,北京 100081)

一、农民职业培训研究综述

一直以来,对农民的教育与培训被视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农民职业培训是国家推动农村发展、提升农民基本素质的重要途径。因其重要,国家一直用政策引导农民职业培训。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持续发布农业职业培训的重要文件,如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1997年农业部《“绿色证书”制度管理办法》、2005年农业部《关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意见》、2018年国家发布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

在积极引入人力资源培训理论、借鉴国外农民培训实践后,学术界已逐步认识到职业农民培训具有本土性。中国城乡户籍二元制度使“农民”一词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一个纯粹的“职业”代名词,而是代表与“非农业”人口相对的身份,超过70%的农民希望摆脱这一身份。在此大背景下,农民的职业教育不能简单借用外国农业职业教育的理论,应该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优化农民职业培训路径。目前我国关于农民职业培训相关研究大致分为三类:一是以高等学校为主体的农民职业学历研究,侧重农民职业教育高层次的科技教育;二是以农业推广部门为主体的农业生产技能培训,侧重农业技术推广;三是以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农业中专为主体的农民科技教育和培训,侧重以各种手段传播基本的农业科技知识。[1]国外关于农业教育培训的资料证明,对农民进行教育培训,对农产品产量有正向影响,对农业销售和农业增加值影响更大。“农民”——“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称呼的变化体现了农民相关研究的扩张过程。

对职业农民培育路径的总结是目前新型职业农民相关研究的主要研究方向,同时也不乏对改革开放40年来政策变迁形成的阶段性研究(樊梦瑶,张亮,2019)。[2]总体而言,其总结一般以定性的抽象理论总结的方式进行,较少以动态眼光梳理过去四十年来农民培训项目的得失与演进方向。从农业经济角度进行研究的农民职业培训论文,更偏向用量化的方法做提升效率方面的研究(罗毅民,2017),往往忽视农民职业教育除效率之外的其他方面。研究者对农民职业发展政策、农民培训实施路径、培训效果不乏宏观总结,但较欠缺实证上对农民职业培训具体承载项目的历史性考察。本文对40年来农民职业培训项目进行梳理总结,总结其实施特点及相应效果,找出发展规律,以具象视角探究目前农民职业培训应采用的策略。

二、四十年来重要培训项目概述

(一)星火计划项目

1.项目背景

1986年由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指出:“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星火计划是经中国政府批准实施的第一个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计划,是20世纪80年代中国国民经济和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1985年5月,国家科委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抓一批“短平快”科技项目促进地方经济振兴的请示》。请示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意指科技的星星之火可以带动中国整个农村,星火计划也因此得名。星火计划曾为我国七大科技计划之一,星火也成为农业科技的代名词。(现名《农经》的学术期刊曾用名《华夏星火》,可以看出星火计划在农村经济中的地位)星火计划的宗旨是把科技火种撒向广大农村,指导农民依靠科技振兴农业,引导乡镇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2003年7月,科技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牵头启动了“星火科技专项行动计划”,其宗旨在于“坚持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坚持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知识化,加速农村小康建设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当时农民整体科技文化素质较低,1985年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构成是文盲与半文盲占27.87%、小学占37.13%、初中占27.69%、高中占6.96%、大专占0.06%;经过25年努力,2000年上述构成变为8.09%、32.22%、48.07%、9.31%、0.48%。[3]星火计划是在农民整体水平低、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少的大背景下开展的,与“攀登计划”“火炬计划”并列为我国七大科技计划,受到极大重视。

2.项目内容

星火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开发利用农村资源, 建立一批科技先导型示范企业;开发一批适用于农村的生产技术装备;培训一批农村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农民企业家; 推动农村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 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4]

星火计划是引导性的科技计划,管理方式为国家统筹,具体可分为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管理,在各层级中科委为其归口管理部门。星火计划把乡镇企业作为农村经济的突破口,希望农产品可以在本地进行资源转化和深度加工, 促进农村工业和商品化程度较高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的发展。在推动乡镇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一批具有一定操作能力的农民,故而会对农户进行职业培训。

在具体操作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相当缺乏(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数量上一直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截至2002年每万名农民中农业科技人员数美国为7.2人,日本5人,德国13.5人,中国仅1人,[5]80年代更低)。在当时信息化尚不发达时,星火计划的知识普及手段也较为原始,农业科技人员走村串户,用发放纸质资料、组织看录像等方式将新的农业技术传递给农户。[6]

3.项目效果

星火计划为农村培养出一批农镇企业家和能在乡镇企业中工作的农民工。各地区因地制宜,采取各有侧重的实施方案。有的与农业扶贫结合紧密,有的侧重扶植本地的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都建立了一套科委领导下的自上而下的培训中心体系。[7]截至1995年底,全国共组织实施星火计划项目66 736项,覆盖了全国85%以上的县;已经完成的星火项目为35 254项,占立项总数的52.9%;星火计划总投入为937.6亿元。1995年全国星火计划实现产值2 682.7亿元,实现利税473.9亿元,创汇88.9亿美元。[8]但在新兴培训类型兴起后,学术界将研究热点转移到其他类型的培训上。在实施10年后,星火计划投入产出逐渐下降,管理、资金、政策等方面逐渐出现设置与现实不合拍的问题。[9]在学界认为星火计划的时代使命已基本完成时,星火计划实际仍在进行,也一直有利用新技术如互联网、手机进行农业技术普及活动的尝试。

(二)绿色证书培训

1.项目背景

绿色证书制度于1989年开始试点, 1992年正式实施。它是农业部牵头,根据国外(如加拿大)对农民培训给予认证的经验开展的一种职业认证。“绿色证书”,在中国是指农民技术资格证书,持有证书表明持有人达到从事某项工作岗位规范要求所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并且经过了当地政府的认可,是一种认证农村劳动者的岗位合格证书。1997年,农业部颁布了《“绿色证书”制度管理办法》。1999年,农民绿色证书教育被写入《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相关条款,组织实施绿色证书教育成为有国家法律依据的教育认证制度。2004年中国有超过70%的县实行过绿色证书制度。

2.项目内容

绿色证书培训着眼于农民从事某一岗位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以行业和岗位为核心,将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进行系统化,帮助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协助农民进入某一行业,而非某种短期临时性培训。 培训程序有较严格的规定,要求按“统一培训规划、统一岗位规范、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学大纲、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考核和发证”的“六统一”原则进行。

但在很大程度上,绿色证书被视为一种“软认证”。因为认证并没有成为从事农业工作的必须条件,获得证书的农民也没有得到农业产业政策和贷款等方面的优先支持。仅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如沼气工在推行持证上岗,更多证书与其农业生产并没有很强的联系,持证人员也未获得农业金融上的优惠政策。后期该项目逐渐衰落。一些地区农村初中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劳动技术课的课时每周开设2课时的“绿色证书”教育课,并利用假期进行课外实践。学完300课时的“农村实用科技”课程后,经考核合格者由省农业主管部门发给“绿色证书”,未取得“绿色证书”的学生不能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一些视升学为身份改变途径的农村初中生及家长因此对此项目有负面评价。

3.项目效果

绿色证书原意图为推广类似美国、欧洲、日韩式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但由于认证项目与中国农民实际工作相对脱节,且获得认证者没有得到经济上的优惠,因此后继乏力。其在义务教育阶段与初中毕业的捆绑对一部分有流动意愿的农村初中生形成了一定学习压力,造成其升学的进一步弱势。至今绿色证书认证仍在推行,但在农民职业教育的研究领域已不是热点,相关论文逐渐减少。

(三)阳光工程、雨露计划

“阳光工程”和“雨露计划”是两个由政府负责开展、有补充关系的针对农民的培训计划。其中“阳光工程”具有一定普惠性,面对所有农民;“雨露计划”有特定性,主要面向贫困农民。

1.阳光工程

(1)项目背景。2003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2004年阳光工程由国家农业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共同启动实施。当年12月,国务院做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同时制定了配套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原则意见》。最初阳光工程被定义为国家财政支持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主要展开形式是在农民进入第二、第三产业之前,在其居住地展开职业技能的短期培训,政府为此投入了十多亿的资金。(农民的劳动转移教育在某种程度上是农民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转移前置教育)。当时认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可以避免农民结构性失业,有利于农村整体稳定。

(2)项目内容。阳光工程由政府主导进行,一般由省政府领导,由农业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组织专门的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整合和充分利用已有的教育培训资源,动员和农业职业培训相关的各类、各级机构积极参与。[10]其具体培训经费由政府和农民个人分担,政府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扶持资金和地方财政扶持资金组成。

2014年阳光工程进行了转型,最初劳动力转移前置培训的定位发生变化。随着2014 年《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职业教育工作思路及要点》的出台,谁来种地、谁来保护国家的粮食安全问题成为国家思考的重要问题。阳光工程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前置准备工作,转化为重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后继者,重心变为农业人口在农村本地的深度培育上。转型后的项目期望能够在农民中选择可造之材,将其培养成为辐射整个地区的精英。

阳光工程后期具体实施的内容图示

(3)项目效果。根据多地区统计,阳光工程增强了农民的创业意愿,农民创业收入也有所增加,除此以外,参与阳光计划者的融资能力也有一定提高。阳光工程体现出相当的正向外部性,带动了其他农户共同发展。[11]但为更好地发挥效果,阳光计划也较多侧重引导农村男青年、农业大户来参与,妇女、弱势者的针对性政策较缺乏。

2.雨露计划

(1)项目背景。200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颁布《关于印发〈关于在贫困地区实施“雨露计划”〉的意见》《关于〈贫困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拉开了雨露计划的帷幕,其具体工作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协调。

(2)项目内容。雨露计划是国家对贫困地区,特别是“老、少、边、山、穷”地区教育扶贫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主要培训对象为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如山西省为贫困户中的初、高中毕业生和30岁以下有一定文化基础的青年劳动力,各省有细微差别),基本上是如下几类人:扶贫工作建档立卡的青壮年农民(16—45岁);贫困户中的复员退伍士兵;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村干部和能帮助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致富骨干。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子女参加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和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直接进行补贴,[12]培训资金由政府、用人单位和培训机构共同分担。

“雨露计划”希望能够以教育来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进而促进农村贫困人口的就业。通过雨露计划,引导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各类技能培训、培养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扶持和帮助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发展机会和提高劳动收入。雨露计划以贫困人口中的农民、村干部的职业培训为主,也资助农村子弟的学历教育。从实施开始,至2020年仍在各省份有计划地实施。

(3)项目效果。雨露计划作为一种扶贫式教育取得了相当成效。根据调查,绝大多数学员受训后返乡,在农业领域创业、扩大生产规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不少学员脱贫致富,并在扩大生产过程中带动周边贫困农民共同脱贫致富,起到了辐射效果。[13]但在农村“空心化”的大背景下,雨露计划中职业培训常采用的职业短期培训不能完全满足中年以上农民要求,在农村务农者希望学习的种植、养殖内容供给不足。[14]自2015年起,建档立卡的贫困生可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目前负责网上审核的工作因审核量较大存在一定压力,侧面说明雨露计划申请人数持续增多。[15]

(四)“一村一名大学生”

1.项目背景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于2004年4月5日提出,主要由教育部主导。项目提出要积极开展为“三农”服务的学历教育、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主动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搞好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积极参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培训工作等,其主要展开实施的路径为广播电视大学系统。

2.项目内容

“一村一名大学生”的目的在于培养能到农业生产第一线的高等教育者。中国有各层次有关农业教育的院校600 多所,每年农科专业招生人数接近20 万,但是这些专业院校培养的毕业生有相当部分没有到农业生产第一线。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经营管理和科技实用人才,使之成为“发展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带头人、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和发展农村先进文化的带头人”,范围从单纯的农业技术人才扩到更广泛的优秀人才。不仅仅是职业教育,还是需要依托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的面向农村地区的高等教育。培训重点从单纯的农业技能扩展为全方位的立足农村的高素质人才。

3.项目效果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2004年第一次招生时计划招生人数为8 000人,仅招生2 634人。通过宣传广为大家知晓后,2005年招生人数较第一年大幅度增加,达到15 724人。此后,“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招生人数不断攀升,至2009年达到了峰值,年招生人数达71 306人,但2010年招生人数出现较大幅度回落,招生人数为62 854人(后续缺乏全国数据统计支持)。2018年底,全国省级广播电视大学所属的1 513个学习中心共开设了25个相关专业,累计招生687 579人,毕业生为459 536人。据测算,2009年、2010年招生人数均在6万至7万人。2010年后,“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年招生出现瓶颈,[16]但该项目也一直在持续并坚持致力于学院服务于农村本地的原则。根据开放大学江苏分部、浙江分部、河北分部、江西分部、湖南分部对所在省农民大学生数据,毕业生留在当地、服务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的比例分别达到了95%、89%、95%、92%和86.4%,平均高达90%。[17]

“一村一名大学生”依照“相对优势原则”进行分配。有相对优势的农户(如村“两委”班子成员、后备干部人数、农村优秀青年等社会网络丰富的人)更能从“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中获益,更容易得到政府支持。考虑到对农民职业认同程度可能会对培训效果产生影响,“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更乐于培训已有一定优势的乡村人群。[18]

三、对农民培训项目优势与失误的反思

(一)农民培训项目体现的优势

上述几项全国性的大规模农民培训项目体现了中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传统优势。同时项目有促进农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调节城镇化进程、扶助农村弱势群体多维度效果,国家可从全国整体利益调整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

1.集中的目标和自上而下的绩效考察起到了推动培训的效果

“中央统筹、地方落实”是几次重要农民培训项目的共性,自上而下的绩效考察促使地方落实单位、积极推进农民培训项目实施。上述项目均为国家部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劳动部、教育部、扶贫办等)领导,体现出中国集中力量的优势。培训工作基本采用国家层面制定政策,各省市根据整体政策制定细则,资金上中央出资地方补充的方式进行,较为高效地自上而下贯彻了中央层面在其历史阶段对农民培训工作的要求。

2.结合国家时局推动当时的农村、农业、农民的发展

不同时期农民培训的培训重点不同。在对农民农业技术职业培训贯穿的大前提下,80年代百废待兴时期的星火计划侧重农村乡镇企业扶植,绿色证书工程侧重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阳光工程、雨露计划侧重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农村人口扶贫,“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侧重对农村本地领导人才的综合培养。在不同历史阶段,各项目都侧重于当时最重要的涉农培训问题。纵览各个项目,从阳光工程的转型即可窥见整体国家政策变化对农民职业培训的影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为中国的经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支持,但随着农村的空心化、城乡二元格局对立及国际粮食安全等问题,国家的政策导向从培训农民工转移到城市进入第二、三产业产生转向。2014年《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2015年《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2016年《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都成为农民职业培训在逆城市化、建设小城镇和农民工回流的时代背景下新的节点标志。“未来大约有3 570万农民工,因到退休年龄而出现在城市无法就业的现象。他们中有2 500多万农民工将带着他们的收入,带着城市文化的生活经验回乡养老或再创业。”[19]乡村本土高素质人才培养依托网络体系发达的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展开。“留得住,用得上”成为“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的目标。

(二)农民培训项目出现的失误

在“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背后,几次全国范围的农民培训活动也体现出了一些共同的缺陷,具体表现如下。

1.管理方式粗犷造成管理系统条块分割、缺乏合作

通过几项大型农民职业教育的项目历练,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整套包含农业科研机构、广播电视大学体系、地方农业职业院校的多元培训体系。但体系产出效果有待考察,各个主体之间也罕有合作,进一步造成资源的浪费。新的远程教育教育条件,在某种程度上为一些不同层级的教育教学培训体系提供了一个平台,农民职业培训应该利用新的技术条件整合过去历次培训的资源。

2.单纯制定目标由地方政府执行导致效率低下

几项农民职业培训基本都是政策推动下的中央政府主导行为,由地方政府负责具体落实,中央和地方都花费了大量财政经费但是效果不佳,缺乏效率。以阳光计划、雨露工程为例,虽然2005年到2009年中国劳动力市场对初级工和中级工的需求持续增长,但初级工和中级工的人数统计没有明显增长,较其投入的几十亿培训资金来说效率不高。[20]雨露计划中,参与贫困农民扶助的学校为获取更多国家资金发生数起骗取教育补贴的事件,一些参与培训的教育机构为了获得更多财政补助编造数据,这都说明政府补贴以培训数字作为农民培训的方式有待优化。[21]

3.过于重视效率最大化导致忽视弱势群体

从农业经济管理的角度看,研究者运用农民培训调查数据,通过引入Logistic回归模型多元统计分析,认为农民培训对象首先从青年农民且以务农为主的、愿意参加培训的农民中选择,这样最有利于培训效果的优化。几次农民职业培训的政策,也确实将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年轻人作为优先培养对象,将培训效果稍差的人群如老人、残疾人等忽视。

绿色证书本意是促进农民职业技能和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但有报道指出绿色证书或新型职业农民的认证在某种程度上被地方权贵垄断,加速了农村贫富分化。[22]在部分人希望参与培训而不得的同时,也存在着强制培训的情况。在一些地区绿色证书认证与农村初中的义务教育捆绑,不取得绿色证书者不允许初中毕业,增加了农村出身的初中生的学业压力,培训成为“黑板上养猪”“PPT里种地”式的形式主义,违背增强农民职业技能的本意。即使在雨露计划这样带有扶贫性质的项目里,也是以青年农民作为最主要的培训对象,补助款项直接发放到中职院校,年老、文化水平低的弱势者基于效率原因被排除于培训体系之外。

四、四十年来项目经验总结与潜在的可能优化路径

(一)四十年来农民职业培训的经验总结

通过以上项目的优势与失误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农民职业培训包含了农业现代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弱势群体扶贫等多维度目的。从协助农民创办本地农民企业令农民富裕起来,到协助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进入第二、第三产业实现中国工业振兴,又到农村传统劳动力锐减之后的培养本地用得上的人才进而到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几个不同类型的农民职业培训可视为不同节点国家整体政策变化转向。目前理论界与实际教育工作集中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定义、路径等问题,其主要面对的问题是近年来乡村“老龄化”“空心化”后从事农业人数减少、农业效率低下、国家粮食安全需要保障的新问题。而新问题并非凭空产生而是历史遗留下的产物,梳理不同性质的农民职业培训对未来农民职业培训将大有裨益。据2016年统计82.6%的新型职业农民不愿孩子将来仍是农民,[23]近60%的农村劳动力不愿成为职业农民。[24]该数字一方面说明星火计划确实助力了一部分乡村能人成立乡镇企业,证明通过阳光计划、绿色证书认证确实有一部分农民通过职业培训获得了进入第二三产业获得更好收益的机会,也从另一方面说明目前形势下解决农村空心化困境的新类型培训任重道远。

1.项目变化有明显的政策驱动性,且项目体系封闭、培训效率递减

历次大规模农民培训经国家整体政策推动,实现了原预期目标。经过不断努力,中国目前实际已存在各种层级的农民再教育培训服务组织和机构,但是这些培训机构本身并没有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组织完善的培育体系,而仅是一个个分割成条块的、分属不同上级领导的封闭培训孤岛。如科委领导下的星火计划体系与开放大学部署的“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彼此封闭、缺少交互。大部分培训由政策驱动的项目带动,在项目巅峰期过后,原有的培训组织和机构的使用效率会降低,相关的研究和学术性成果也随着减少。

以上农民培训项目基本均在达到历史效用高峰后逐渐效用边际递减。在培训硬件网络已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搭建好后,建设者希望能更多利用这些网络,可新项目兴起后,原培训网络往往陷入衰落。如星火计划在2017年也希望启动自己的网络培训,但当时与“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比较相对没有竞争力。新的培训项目上马后,如果也能有选择的利用其他培训网络,可以节省资金、增强效率。

2.项目受益者的筛选有助于提升效率,但欠缺对弱势者的人文关怀

受制于资金和师资限制,职业农民培训的政策在很多省份尚有年龄等限制。以目前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为例,超过一半的省份农民职业培训项目对参与者有年龄甚至学历的限制。美国83%的农民在45岁以上,国外职业农民年龄上均整体偏大。[25]部分职业认证变为农村地方势力设置的准入门槛,弱势农民群体被筛选出培养的范围,进一步断绝依靠农业致富的道路,变成游离于获得培训或认证的较富裕农民、农场主或乡镇企业员工外的边缘人。有资格入选培训者往往是具有农业户口的官员或企业家,培训和认证如不能在入选人的年龄、学历和资质程度上对弱势群体有所倾斜,有激化乡村矛盾的可能。

3.培训目的能够随国家需求变化,但项目内部欠缺灵活调整机制

农民职业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国家、农业并增进农民福祉,其具体定位应可随国内、国际局势及农业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即使在一个项目内也应有调整项目设计目的的能力。四十年来,农民培训的重点确实可根据国家需求调整,但这种调整主要是通过开发新的培训项目来实现,在单个项目内调整的机制匮乏。在阳光工程类型的项目周期内,目标从劳动力转移型培训到农业技术人才培训这种灵活转化应是可供借鉴的项目内转型样本。

(二)对未来农民培训的优化方式

历数各次培训的经验教训之后,我们应该为农民组织怎样的培训?从历次培训项目可以看出其项目侧重重点的变化,在新的逆城市化与农民整体素质提高、国际形势变化导致粮食安全变得更加重要的大环境之下,职业农民的培训和培育也必然需要根据时代的需求及时调整。研究若只侧重于对项目描述、缺乏分析项目背后深层原因的能力,就失去了原因驱动之下发展方向预测的可能。[26]系统梳理40年以来的培训得失,中国的农民培训采取以下的改进,可在培训主体、培训客体、培训内容、培训过程上进行一些优化。

1.更有整体性和充分激励的培训主体:学习组织网络的系统性与效率性

目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需要“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培育体系,完全可以考虑借用已有体系如星火培训或“一村一名大学生”的现存教学网络。当下作为研究与实践中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主要采用的是以省为中心统筹、多种主体参与的方式,那么新的培训内容在可行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原来铺建的线上、线下网络,学习组织网络的重复建设就可以避免。同时,培训主体的补贴机制也需要更明确的考核标准,目前以培训人数为依据进行补贴很难对培训主体产生提升效率的激励,培训效果也应成为发放政府资金的考察标准之一。自上而下的项目在得到中央与地方支持的同时,效率低下是后来的新型农民培训普遍希望引入企业市场主体参与来提升效率的部分原因,应在政府主导下积极调动各方主体参与,具体方式可以依照不同省份经济发展的情况来探索。

2.更广泛组织培训客体:充分动员基础上效率与自愿的结合

一方面培训对象如农村初中生认为耽误了其考高中的时间不愿参加;另一方面出于效率考虑,年纪较大或文凭较低者被排除出培训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星火工程等都有年龄、文凭上的倾斜政策,现在有60%的省份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规定其年龄一般不超过60 周岁,有的省份低达55周岁)。年龄本身不应成为职业农民的阻碍,如美国、欧洲大部分农民也年纪较大。目前关于年龄的限制有集中教育资源的考虑,但若造成农民两极分化也可能造成新的不稳定因素。很多研究和文献已通过统计数据指出,将年轻且有培训意愿的青年作为培训客体最有利于培训效果的最大化。作为专项扶贫的雨露计划,侧重点也在帮助学生进行职业教育。但效率不应是唯一重要的衡量因素,其他想参与者也有参与培训的权利。为改善想参加者参与不进去、不想参加者被强制参加的矛盾局面,应对潜在培训对象进行充分动员,同时给所有想参与者进行培训的机会(例如某些小的针对特定弱势者的专项项目),对农民中难以学习复杂知识的弱势群体也需要有针对性的扶助培训政策及培训资金。

3.更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国家时局与农民需要的结合

农民职业培训中重视的内容,首要为现代农业理论知识,其次是市场营销知识及政府农业政策与法律法规。[27]经考察,历次培训提供内容与农民需求高度吻合。同时,我们也能清楚感知农民培训随国家重点工作的变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内容,也一定是国家、时代需求与农民具体需要的结合。现代农业种类繁多,并且农业生产地域性极强,在星火计划、绿色证书、“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培训项目中,相当多课程均为本地定制,在有了可以使资源极大丰富与具体化的互联网平台后,定制化的、有针对性、不泛化的培训应是今后的发展趋势。

4.更网络化和科学性的培训过程:学习支持体系的先进性与具体性

以时间为线索可以清晰地看出其学习支持体系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在最初的星火计划中,即使作为国家七大科技计划之一,大部分的农业技术普及方式仍是农业技术人员下乡,口耳相传、放录音、发材料,到“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时,国家就有计划地借用了开放教育在农村的系统性网络。从历史演进角度观察,职业农民普及需要更多采用时代最先进的技术。鉴于农民学员学习时间的不确定性和需求的地区差异性,学习支持体系应有弹性,同时能根据当地具体要求灵活选择培训内容。

自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以来,农民培训的重点主要是新型职业农民的相关问题。《“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指出,农民的职业培养“三位一体、三类协同、三级贯通”,即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者要紧密融合。从“三位一体”的政策导向可以看出过去关于农民培训的痕迹。由数次农民培训可以看出,农民的职业培训是有提升农业效率、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活力多重意义的活动,在不同的项目中,其侧重点有所差别,且随国家形势变化也在调整。农民职业培训,是农村经济发展、国家粮食安全、新农村建设、乡村人口扶贫、促进农业技术发展等多维度的价值复合体,农民培训工作是农业稳定的辅助,而农业是国家安稳的基石,须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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