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幼稚园“爱国爱澳”教育见闻
2021-07-14何黎明
早期教育(教育教学) 2021年4期
何黎明
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祖国后,“爱国爱澳”成为时代的需求,成为澳门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澳门特别行政区2006年第9号法律《非高等教育纲要法》第四条“总目标”中指出:“相关实体致力培养及促进受教育者爱国爱澳、厚德尽善、遵纪守法的品格,使其有理想、有文化及具备适应时代需求的知识和技能,并养成其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强健体魄。”其中第一款和第二款对“爱国爱澳”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做了更为详细的描述:(一)培养其对国家和澳门的责任感,使其能恰当地行使公民权利,积极履行公民义务;培养其良好的品德和民主素养,使其能尊重他人,坦诚沟通,与他人和谐相处,积极关心社会事务。(二)使其能以中华文化为主流,认识、尊重澳门文化的特色,包括历史、地理、经济等多元文化的共存,并培养其世界观。纳入15年免费教育的澳门幼教就“如何做好‘爱国爱澳教育”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一、从传统文化切入,在“人文教化”中“立德树人”
“厚植爱国主义”“爱国爱澳”教育最终是为了“立德树人”。祖国的文化、悠久的历史以及现在的社会发展,为幼稚园的“爱国爱澳”教育的实施提供了丰厚的土壤。幼稚园从传统优秀文化入手,透过对祖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的学习,对家乡、祖国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初步了解,对国歌、国旗、国徽和区旗的认识,感受文化的丰富性,更重要的是感受文化背后的价值判断和道德规范,如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团结互助、勤奋奉献、敬畏感恩等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初步建立“我是中国人,我住在澳门”的意识,有初步的归属感和自豪感,即在“人文教化”中“立德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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