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解读
2021-07-11法制司水运局
中国水运 2021年4期
法制司 水运局
日前,为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我部出台了《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1号),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修改决定出台背景及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背景
港口是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和重要支撑。《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自2009年颁布以来,对规范港口经营行为、促进港口优化升级、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特别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0年1月正式实施,对优化港口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需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放宽港口经营限制,增强港口经营活力,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反恐怖主义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需补充完善港口绿色发展、安全生产、反恐防范等制度内容。
二、主要修改内容
(一)放宽港口经营限制,优化港口营商环境。一是打破拖轮经营者需在港口所在地注册的条件限制,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拖轮市场。二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不再强制要求港口经营人提交书面材料,同时简化港口经营延续申请材料,便利相对人。三是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港口经营许可时限从30日压缩到20日,许可变更和企业登记变更不再绑定。四是要求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多渠道公开,保障港口经营公平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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