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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句义再探

2021-07-09黄悦

皖西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黄 悦

(1.北京语言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北京 100089;2.北京文献语言与文化传承研究基地,北京 100089)

一、关于“攻乎异端,斯害也已”理解的分歧

《论语·为政》:“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这句话究竟如何理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古代重要《论语》注本中,何晏《论语集解》释“攻”为“治也”,[1](P20)皇侃《论语义疏》同,并言“‘斯害也已矣’者,为害之深也。”[1](P20-21)邢昺《论语注疏》亦释“攻”为“治也”,并言“而治乎异端之书,斯则为害之深也。”[2](P22)朱熹《论语集注》举范氏曰:“攻,专治也……异端非圣人之道,专治而欲精之,为害甚矣。”[3](P57)以上四家说法一致。

及至刘宝楠《论语正义》,举孙奕《示儿编》和焦循《论语补疏》,并赞焦说“尤有至理”[4](P58-61)。孙奕《示儿编》言“‘攻’如‘攻人之恶’之‘攻’,‘已’如‘末之也已’之‘已’,‘已’,止也。”[5](P42)焦循《论语补疏》释“攻”为“攻治”,释“已”为“止也”,言“有以攻治之,即所谓序异端也。斯害也已,所谓使不相悖也……不相悖,故害止也。”[6](P617-618)

程树德《论语集释》释“攻”为“攻伐”义,“已”为语词。他以本经用语例决定之,认为《论语》中凡用“攻”字均作“攻伐”解,如“小子鸣鼓而攻之”,“攻其恶,毋攻人之恶”,“已”如“末之也已”,“可谓人之方也已”[7](P104-108)。

由此,“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已有四种解读,如表1。

表1 “攻”“已”异说

其后较为重要的《论语》译注解读诸本中,杨伯峻从孙奕说。他将“攻”释为“攻击”,理由与程树德合,亦用“本经用语无例外”论。此外他认为“斯”为连词,翻译为“这就”[8](P18)。程氏与杨氏所用“本经用语无例外”论得出的论断是与事实不符的,蒋绍愚在《论语研读》一书中析之较详。在《论语》中,“抑”共出现5次,其中4次均为转折连词,但是却有1例为选择连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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