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著作权法对比视角下短视频著作权侵权的法律认定
2021-07-07张锦浩
经济师 2021年5期
张锦浩
摘 要:短视频著作权侵权的法律认定主要涉及短视频著作权法律地位和相关侵权行为的认定。短视频著作权的客体和主体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在客体类型上,根据独创性的高低可将短视频分为视听作品类或录像类,其中构成“其他视听作品”之短视频的独创性高低的要求不同于电影、电视剧作品;在权利归属上,短视频著作权遵循以意思自治为优先、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则归属于制作人的原则。短视频著作权侵权以主体广泛且隐匿、实施侵权行为成本较低为特征,侵权行为认定的关键步骤有三:转化四要素为合理使用的一般性判断方法、检验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判断间接侵权中是否存在过错。
关键词:短视频 著作权 独创性 合理使用 侵权认定
中图分类号:F06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1)05-051-03
短视频是一种时长较短、内容通俗、题材多样、播放便捷、传播迅速、制作门槛低的网络新媒体。近年来,短视频行业快速发展,至2020年6月,我国网络视听用户规模达9.01亿,短视频的用户使用率高达87.0%,用户规模8.18亿[1]。短视频在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著作权侵权现象,为行业监管和司法审判带来挑战。而随着2020年《民法典》的颁布、《著作权法》的修正(下简称“新法”),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相关司法解释的修订,厘清著作权制度的立法变动,探究短视频在著作权法上的法律地位,有利于Web2.0时代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发展。
一、短视频著作权的客体认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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