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完善与优化
2021-07-02刘亚兰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刘亚兰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体育部,北京 100024)
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是高校进行人事管理的基础和依据,考核评价政策是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指挥棒”,对新时期高校办学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的影响[1]。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南开大学考察调研时强调,要把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作为大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而教师绩效评价无疑是提高高校师资队伍素质的重要抓手。
一、高校教师绩效评价的现状与困境
绩效评价是组织为了达到既定的战略目标,通过特定的手段,系统性地对下级单位以及成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估、考核,最终实现价值最大化的评价方式[2]。高校教师绩效评价是高校人事录用和人事调整的参考指标,由其影响的教师行为,直接影响到学生发展甚至人才培养质量。有效的绩效评价还能充分调动教师工作能动性和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高校教师的行为趋向。
从我国20余年的高校教师绩效评价的发展历程来看,很多高校绩效评价的主要手段是试图打破薪酬收入的平均主义,以收入差距为动力,从而达到提高教师和学校整体教学和科研水平的目的[3],但这种手段并不能真正实现大部分高校理想中的绩效评价目的。
教师绩效评价主要分为两种:总结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总结性评价是奖惩性评价,它是评优评先、绩效工资、职称晋升的依据,以量化评分为主导,从外部激励教师发展的单向性、结果性评价,其目的是规范教师行为、优化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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