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城市山水风景公园化:认知、营建与事功
2021-07-02毛华松王雪纯吴映华夏
风景园林 2021年6期
关键词:建设
毛华松 王雪纯 吴映华夏
19世纪末,“内部本土小农经济解体、资本主义萌芽产生,外部西方列强入侵所带来的工业革命成果以及各种外部思潮涌入”[1],成为晚清中国城市化主要动因。城市营建也从“以城墙宫殿衙署、庙宇闾里、街巷市肆为主要内容,礼制思想、阴阳堪舆、营城制度等成为城市规划知识主体内容和术语体系”[2]的古代特征,转化为“服务于市民的经济城市”[3]导向,推动了近代城市自治进程。1928年国民政府颁布《市组织法》[4]和《特别市组织法》[5],通过立法形式进一步推动了城市自治,以马路、公园、商埠等引领性内容的市政建设得以全面推进,相应的新思想、新生活也成为近代城市大众生活、审美转型的重要推动力。其中,“公园”作为近代市政计划中重要的舶来品[6],因其“有益于卫生、有益于民智、有益于民德”[7],又具公众性、平民性、开放性以及功能性的特点[8],在近代城市中大量建设。且在人口增加、公园数量及规模局促的背景下,公园建设扩展至包括邑郊风景在内的山水风景资源。在此过程中,古代官府、乡绅出于大众游赏、社会教化、风物振兴等目的建设的邑郊风景[9],形成了何种新型认知,其营建有何特别之处,产生了哪些影响,是反映近代山水风景变迁的重要线索。
基于厘清近代山水风景公园化的认知、营建与事功的研究目标,本研究通过对近代城市化及市政建设发展的基础分析,并以较早开启山水风景公园化的武汉、广州、南京3个城市为主要对象,从山水风景公园化的景观审美与资源转化、空间特征与要素类型、历史贡献与后世影响3个方面,解析近代山水风景公园化的历史特征。……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