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总体性叙事对辩证法形态的澄清
2021-07-01尹健刘同舫
江汉论坛 2021年6期
尹健 刘同舫
摘要:辩证法兼具表现形态和运动形态,两种形态在哲学史上呈现为从原初统一到分裂的运演轨迹。黑格尔构建理性体系促使两种形态实现内在统一。马克思将黑格尔辩证法自我否定运动确立为“简单形态”,并从人类历史总体过程的发生学视角澄清对“简单形态”的多重误解,体现了在辩证法“简单形态”领域内表现形态融入运动形态的统一路径。随着对资本主义社会总体性叙事的深入,马克思指责蒲鲁东等改造黑格尔辩证法从而为资本“合理性”辩护的狡计加重了辩证法形态的神秘性。他在重审黑格尔辩证法时区分了辩证法“叙事”与“研究”的差别,揭示出黑格尔辩证法现实劳动维度叙事的缺场所造成的两种形态的逻辑断裂,并立足于社会历史变革与人的存在方式的具体总体性,从本体论维度描述了辩证法的“合理形态”,使得辩证法的两种形态在“合理形态”的领域中达成有机统一。
关键词:马克思;总体性叙事;辩证法;合理形态
中图分类号:B0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1)06-0055-08
在哲学史上,辩证法的演变是表现形态与运动形态①相互作用的结果。黑格尔在逻辑学和体系化维度推进了辩证法的发展,促使辩证法的表现形态与运动形态在“理性王国”中达成内在统一。马克思在汲取传统辩证法思想成果的基础上,着重考查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形态问题,确立了辩证法的新形态。学界在探索马克思辩证法的形态时从其与黑格尔的关系入手,厘清了马克思对待黑格尔辩证法的基本态度和立场,为进一步深究马克思辩证法的思想观点奠定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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