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旅游发展中乡村社区居民旅游增权感知差异及其对策
——以浙江安吉横山坞村为例
2021-07-01潘雅芳
潘雅芳
(浙江树人大学 经济与民生福祉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5; 浙江省现代服务业研究中心,浙江 杭州 310015)
伴随着乡村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的发展,民宿旅游正成为一种个性化的新型旅游方式,悄然兴起。民宿旅游是指人们利用自有住宅空闲房间,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为基础,为游客提供体验乡野生活住宿的休闲旅游活动(1)张广海 、孟禺:《国内外民宿旅游研究进展》,《资源开发与市场》2017年第4期,第503-507页。。民宿旅游是乡村旅游业一种较高端的形式,民宿旅游的发展对乡村社区的影响较大,它不仅让乡村社区居民收入拥有更完整、更稳定、更丰厚的多元结构,同时让乡村社区风俗民情和文化价值成为重要的旅游资源,更是保护、传承、发扬文化的一个无可取代的活跃常态。冯淑华等(2007)认为,民宿旅游发展的基础在于社区参与,即社区自主管理、社区居民参与决策、社区居民与投资者实现利益共享(2)冯淑华、沙润:《乡村旅游的乡村性测评模型——以江西婺源为例》,《地理研究》2007年第3期,第616-624页。。Cole等(2006)提出,增权是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高级阶段,即赋予社区居民参与决策、实施行动及建言献策等权利(3)Cole, Stroma, Information and Empowerment: The Keys to Achieving Sustainable Tourism, Journal of Sustainable Tourism, 2006, No.6, pp.629-644.。旅游增权可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加深社区居民的参与程度,有利于实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如郭文等(2011)认为,保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方法是将旅游增权纳入社区权能建设之中(4)郭文、黄震方:《乡村旅游开发背景下社区权能发展研究——基于对云南傣族园和雨崩社区两种典型案例的调查》,《旅游学刊》2011年第12期,第83-9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