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学习评价体系的建构与实践
2021-06-28王卫强
宁波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孙 瑞,王卫强
(宝鸡文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陕西 宝鸡 721013)
核心素养要求教学注重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指出,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批判性、参与性和创造性是教育教学的关键所在[1]。两者都呼唤深度学习方式。
一、深度学习与学生学业评价
(一)深度学习
1976 年,瑞典教育心理学家费伦茨.马顿(Ference Marton)和罗杰·赛尔乔(Roger Saljo)首次提出深度学习的概念。深度学习从开始提出到现在一共经历了四个时期,不同学派对深度学习的研究代表着深度学习的发展历程。其中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是美国威廉和弗洛拉·休利特基金会 (William and Flora Hewlett Foundation) 倡议的“深度学习研究:机会与结果”的项目,深度学习包含六个维度的能力,分别为“掌握学术知识、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团队合作、有效沟通、学会学习、学习思维”。2005 年黎加厚教授及其团队对深度学习的探究开启了我国深度学习研究的大门,认为“深度学习是指在理解学习的基础上,学习者能够批判性地学习新的思想和事实,并将它们融入原有的认知结构中,能够在众多思想间进行联系,并能够将已有的知识迁移到新的情境中,做出决策和解决问题的学习”[2]。2014 年张浩发表的《深度学习的目标与评价体系构建》[3]51使研究从概念延伸到评价领域。
(二)学生学业评价
学习评价是以学习目标为依据、运用观察、反思、调查、测验等方法,来收集学习过程及学习结果等方面的客观资料,并进行相应处理,进而对学习效果做出鉴定和价值判断,对学习目标进行反思和修订的活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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