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本科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与实践教学模式研究
2021-06-24姜磊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应用型
姜磊
摘 要:高校本科法学教育在基础的法学理论教授的同时,对于学生基本的实践技能培养目标方面各有侧重,如何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平衡与相互促进,进而实现本科法学生培养目标是法学本科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法学院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为应用型法治人才,在实现这一培养目标的实践过程中,认为优秀的应用型法治人才的培养,应是注重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司法实践能力的教育培养,更需要科学的“参与式教与学”教学模式和“三课两环节”课程体系支撑。
关键词: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参与式
中图分类号:G642;D9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21)04-0089-05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这一伟大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急需大量的法治人才。高等院校本科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应围绕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开展教学。目前部分院校本科法学生培养的教学模式依旧停留在“一言堂”模式上,教学过程中教师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过分强调知识的传授,轻实践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上重知识传授,轻育人等重理论、轻实践问题,致使培养的法治人才法律实践应用能力不强,难以在毕业后胜任法律职业岗位,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法学院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为应用型法治人才,为实现这一培养目标积极进行实践教学改革,构建了“参与式教与学”教学模式和“三课两环节”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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