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脱贫时代我国农村隐性贫困研究
2021-06-21苏奎
安徽农学通报 2021年9期
苏奎
摘 要:精准扶贫是针对既定标准下绝对贫困群体的脱贫战役,贫困由家庭人均纯收入等标准予以“精准识别”,扶贫重点聚焦于“三区三州”“832个贫困县”等。在预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这种明确指向和标准下的显性贫困,将被定标型、遗漏型和结构型隐形贫困取代,贫困治理的政策重点也需要关注战略与策略、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做出适应性调整。
关键词:隐形贫困;贫困类型;贫困治理
中图分类号 F328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7-7731(2021)09-0001-04
中国的反贫困实践得到了全世界的广泛认可,联合国副秘书长费尔特曼盛赞其为“世界的榜样”。十三五期间,我国脱贫攻坚卓有成效,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2020年11月23日,贵州省宣布剩余的9个贫困縣退出贫困县序列,至此,我国83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现行标准下消除绝对贫困的目标已然达成,预示着后脱贫时代的来临。
1 整体脱贫摘帽中“贫困”的特征
1.1 定标性 刘永福指出“中国的脱贫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标准”,即收入标准、“两不愁、三保障”。就个人收入而言,以2010年为基期的不变价格计算,农民脱贫的人年均收入标准为2300元,按物价指数折算到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736元,2019年底现价约为3218元,到2020年约为4000元。“两不愁、三保障”,即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1]。经过前期培训、贫困户识别、结对帮扶、系统管理,完成对达到标准贫困户的建档立卡,推进精准扶贫。
1.2 聚集性 连片特困区、重点县和特困村是我国阶段性脱贫攻坚的主要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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