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知识产权诉讼存在司法歧视吗?∗
——基于知识产权一审案例的实证研究
2021-06-20龙小宁
经济科学 2021年3期
关键词:企业
龙小宁 李 娜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福建厦门 361005)
一、引 言
随着国家间经贸联系的日益加强,知识产权逐渐突破地域性限制,法律关系越来越国际化,依法保护涉外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领域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张愚,2018)。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与中国企业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越来越频繁。从案件数量来看,2014—2016 年,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审结涉外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依次是1 716 件、1 327 件和1 667 件,占当年审结全部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比例分别为1.82%、1.31%和1.26%。①数据来源于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虽然涉外案件数量所占比例不高,但一些重大案件,例如“乔丹”商标纠纷案、苹果与唯冠商标权纠纷案、华为起诉三星案等,诉讼金额大,案件持续时间长,引起了广泛关注。
法院如何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直接关系到外界对一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认识,进而可能影响一国外商投资、产品进出口、技术溢出、企业国际化等领域的发展(Ghosh和Yamarik,2019;余长林,2011;苏为华和孔伟杰,2010;石丽静和洪俊杰,2019)。另外,与本国知识产权相比,涉外知识产权跨越地域限制,进入其他国家或市场,往往能够为权利人带来更大的商业价值,但同时也更容易发生侵权行为。而由此引发的外国企业对本国企业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的过程中,相关裁判结果会对涉案企业的市场份额、盈利能力等产生重要影响,法院可能会出于对本国企业的利益关注而做出偏向性裁判,即表现为司法地方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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