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需求导向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实施评估
——以广州市为例
2021-06-19余倩雯
中国名城 2021年6期
李 卉,余倩雯
(广州市岭南建筑研究中心,广州 510030)
引言
历史建筑是历史文化名城中数量庞大、尺度微观的物质文化遗产载体。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对承载和展现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和价值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①。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是约束历史建筑的修缮及使用行为,保护其历史文化价值必不可少的法定规划依据。为确保规划能有效发挥作用,有必要建立相应的机制对历史建筑整体的保护利用状态进行周期性的全面、深入评估,包括对保护利用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分析、评价、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及时修正完善并反馈到下一阶段的工作中②。
目前我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评估在制度和操作层面都尚未有成熟的机制和经验。既有的规划评估研究和实践多以总规、控规、专项规划及城市设计等宏、中观尺度的规划为评估对象,针对类似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等建筑单体微观尺度规划的评估较少。以持续性的监督规划运行效果为评估出发点,既关注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效果,更重视将规划运作机制纳入评估内容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评估尚不多见。本文以广州市为例,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实施评估探索可行路径。
1 评估思路
1.1 考虑规划对象的特殊性
1.1.1 历史建筑区别于文物的保护利用尺度
文物保护利用以“不改变原状”和“最小干预”为原则,工作重点在于保护性修缮与适度的开放利用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工作重点则在于活化利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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