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培养法律素养
2021-06-17王俭伦白振玉
人力资源 2021年6期
王俭伦 白振玉

前阶段热播的电视剧《巡回检查组》中,有这样一个饱受争议的人物——熊绍峰,熊副检查长。暂且不谈他与政法委书记夫人、波动网老板交往过密,这里只谈一下身为检查官的他做直播这件事。其实,一线工作者为老百姓普及法律知识,是很好的行为,尤其是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如果能通过直播平台,让百姓与法律工作者近距离接触,一方面能让百姓更加直观地学习法律知识,另一方面也能增进百姓与执法工作者的感情。然而,这位熊副检查长却因为直播当网红,为自己惹来了不小的麻烦。众所周知,直播行业使不少人实现了财富增值。在直播平台,网红会通过网友的打赏、个人直播带货,赚取不菲的费用。
电视剧里的熊绍峰在波动网的直播平台上普及法律知识,因此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网红。但是他在波动网的视频账号上,却无意识地通过直播“赚取”了10多万“波币”,折算成人民币就是1000多万元的巨款。当然,在剧中,熊绍峰是被人陷害,差点被当成“贪污犯”。当得知自己“被受贿”后,他辩白道:“我做直播就是想普及法律知识,并没有想过这也能赚钱,更不知道这是违法的。”看到此处,许多观众吐槽:一个执法工作者竟不知道自己违法。其实,在现实职场中,也有许多人在做着一些违反法律的事情,但同时自己并不知道已经触犯了法律。
比如前阶段,腾讯两名前员工因入职米哈游违反竞业协议,被判各赔偿腾讯超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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