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
2021-06-17
人力资源 2021年6期
关键词:医院
员工请休病假是否需要用人单位审批才能生效?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病假存有疑问,可不可以不批准员工的病假请求?
病假是对于员工生命健康权的保护,是员工在确实患病情况下享有的治愈休息的权利。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具有判断员工身体健康程度、疾病状况、是否应该休息接受治疗等专业能力,而仲裁、法院等审判机关同样也不具备此种能力,因此有资质的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可以作为员工休病假的主要依据。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有些用人单位会在规章制度中作出诸如“员工病假需经请假流程批准后方可休息”“未经公司批准病假而不来者视为旷工”等约定,此类约定作为要求员工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的威慑而存在尚可,但是若确实发生了员工提交病假单而公司不予批准甚至给予旷工等处分的,就会存在较大的违法可能性。
另外,关于病假所需材料,员工提供真实有效的病假单即可作为请假依据,但是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单位有权要求员工提供病历就诊记录、挂号费发票、医药费发票等材料以便于单位复核,员工拒不提供的,可以按照不服从管理给予相应的处分。换言之,员工不提供除病假单外的其他就诊材料的,单位不能否认其病假的真实性,也不能因此而不予批准或给予旷工等处分,但是单位可以从管理的角度要求员工提供就诊材料用以核查,对于拒不提供者,可以依据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此时的处分与病假之间没有相互影响,相对而言合理性也较高,比较容易获得审判机关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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