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成本理论框架下的基层痕迹主义生成逻辑及其治理优化
2021-06-17谢秋山余琼玉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谢秋山 余琼玉
(湘潭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一、问题提出
近年来,作为形式主义的新变种——“痕迹主义”由于其严重影响国家治理实效而广受关注。痕迹主义在基层治理中主要表现为“重留痕而轻实绩”,甚至“不唯实而只唯痕”。如果任其泛滥,不仅造成地方行政成本的增加与行政资源的浪费,还会影响中央政策的贯彻落实。为此,2019年3月中央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提出“着力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的问题”。那么,为什么在中央持续政治高压之下,基层形式主义不但未能得到根本遏止,反而出现了新的变种呢?作为形式主义的新变种——痕迹主义产生的逻辑到底是什么?已有研究文献主要从官员个体态度行为、科层体制缺陷、技术治理等视角进行解释。个体态度行为视角的研究文献把痕迹主义产生的原因归结为官员自身,认为包括痕迹主义在内的形式主义是官员个人态度、观念或行为选择所带来的不良后果[1-3]。更多研究者则从科层体制自身弊端出发,强调“压力型体制”的关键影响,认为基层政权处于压力型体制的末端,面对层层加码量化的治理任务和花样繁多的考核要求,分身乏术的基层治理者被迫“备考”,采用包括痕迹主义在内的策略性行为[4][5]。也有部分研究者强调技术治理在基层形式主义产生中的重要影响,认为包括痕迹主义在内的形式主义是当代中国国家治理范式转变的产物,是治理技术异化为程序而忽略了治理活动效果本身造成的不良后果[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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