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及其实施影响分析
2021-06-15田文静
今日财富 2021年11期
田文静
2017年,我国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进行了调整,简化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扩大了公允价值的适用性,同时也促使企业根据准则的变化调整自身的业务模式和会计实务操作。因此,本文通过阐述新准则下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的变化,分析新准则的调整所带来的优势与企业的实施难点,并从政府监管层面、行业协作层面以及企业自身层面提出实施建议。
随着金融业务的不断更新迭代,为解决金融资产分类会计处理实务中的新问题,同时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全面趋同,我国财政部于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新准则),在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和计量方法上都进行了显著的调整。
一、新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的内容及变化
(一)新准则下的金融资产分类
在旧准则下,以管理层持有意图和目的作为主要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而新准则将金融资产按照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即SPPI测试)和业务模式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下简称 A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下简称 FVOCI)、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下简称FVTPL)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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