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无发作患者撤药后复发状况及影响因素
2021-06-14肖彩霞杨清成张建刚李佳佳安阳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河南安阳455000
肖彩霞,杨清成,张建刚,李佳佳(安阳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河南 安阳455000)
目前临床控制(EP)发作手段多以使用抗EP药物为主,相关报道显示,EP在规范的抗EP药物治疗下,病情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无发作率可达60%~80%[1]。但由于EP的易反复性,部分患者在撤药后可出现复发情况,而EP反复发作可引起病灶内神经元呈进行性凋亡,导致神经元数目逐渐减少,而胶质细胞不断增生,易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发展至难治性EP,加重患者家庭负担[2]。可见,尽早明确EP无发作患者撤药后复发的影响因素,对临床采取合理预防和干预措施、降低EP复发风险具有积极意义。但目前关于EP无发作患者撤药后复发的研究较为少见,具体影响因素仍需进一步研究探索。鉴于此,本研究探讨EP无发作患者撤药后复发状况及影响因素。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5年6月~2017年6月于我院接受治疗的93例至少3年未发作的EP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符合EP诊断标准[3],且经脑电图等检查确诊;经规律药物治疗,EP控制良好,至少3年无发作且患者开始撤药;既往无EP手术史。排除标准:治疗期间自行增减药物;合并中枢神经系统(CNS)进行性病变;急性症状性EP、失神合并肌阵挛等特殊类型EP。93例患者中男53例、女40例;年龄32~55(43.92±4.01)岁;EP家族史:有10例、无83例。所有患者及其家属均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复发判定标准 撤药后对患者进行为期3年随访,若随访期内患者有1次临床发作,即可判定为复发。
1.3 方法 统计患者临床资料及实验室资料统计(1)临床资料:统计93例EP无发作患者性别、年龄、EP家族史(有、无)、EP发作类型(全面性发作、部分性发作)、抗EP药物种类(单一用药、联合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