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的探索与实践
——以珠海市斗门区为例
2021-06-13陈洪洪
城市道桥与防洪 2021年5期
陈洪洪
(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广东 珠海519000)
0 引 言
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要求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1]。
2016年3月,住建部印发关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提出需要保护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明确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目标并进行分解、确定海绵城市近期建设的重点[2]。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能够系统把握海绵城市建设的方向和路径,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3]。2017年9月,《海绵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发布,明确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保障城市水安全、提高城市水资源承载能力的系统方案[4-6]。
自2015年底国家出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意见以来,先后启动了30座城市的试点工作,同时在其他城市全面推进,共同探索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经验[7]。2016年珠海市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在市级专项规划的基础上,为了提高规划的可实施性,系统分析珠海市斗门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工程体系,对珠海市斗门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进行了探索与实践,并为类似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提供参考和借鉴。
1 规划区概况
珠海市位于广东省南部,珠江口西岸,属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在珠三角沿海城市中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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