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固定顶储罐泡沫灭火系统设计的差异
2021-06-12秦江江
秦江江

1 工程概述
重油又称燃料油,主要是原油提取汽油、柴油后的剩余重质油。在产油量丰富的地区,如沙特阿拉伯、阿联酋、伊拉克等中东国家,广泛使用重油作为燃料生产水泥。由于重油的比重>0.91kg/dm3,粘度大,一般采用固定锥形顶储罐作为重油的储存装置。重油属于可燃液体,在日常储存过程中,采用泡沫灭火系统保护重油储罐。泡沫灭火系统是防止燃油储罐发生大面积燃烧的重要保证,对扑救重油储罐火灾具有决定性作用[1]。本文以伊拉克某6 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油罐区的消防设计为例,详细比较国内外固定顶储罐的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差异。该项目厂区熟料生产线油罐区共有2座5 000m3的固定锥形顶重油罐,直径24m,高12m,防火堤尺寸为80m×35m,罐内储存闪点为65℃的重油。
2 泡沫灭火系统选择
2.1 美国消防协会标准规定
美国消防协会标准NFPA 11-2016《Standard of Low-,Medium-,and High-Expansion Foam》(以下简称“NFPA 11-2016”)第3.3.1.2条中规定[2],闪点为65℃的重油属于IIIA类可燃液体。“NFPA 11-2016”第5.2.4.1条中规定,直径>18m的固定顶储罐不得选用泡沫炮作为主要灭火设施,直径>9m或高度>6m的固定顶储罐不得选用泡沫枪作为主要灭火设施;“NFPA 11-2016”第5.2.5条中规定,用于保护储存易燃液体的立式固定顶(锥形)常压储罐的液上喷射系统的泡沫产生器应固定在储罐上,且泡沫产生器的数量与储罐直径有关;“NFPA 11-2016”第5.2.6条中规定,液下喷射系统可用于保护储存液态烃的立式固定顶常压储罐;“NFPA 11-2016”第5.2.7条中规定,半液下喷射系统可用于保护固定顶(锥形)储罐;“NFPA 11-2016”第5.9条中规定,配置泡沫枪作为油罐区扑救液体流散火灾的辅助灭火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