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事件语言类型学研究的多维考察
2021-06-09河南大学
河南大学 俞 琳
1.引言
相互事件是指行为者之间行动相互关联的事件。(Talmy 2000)典型的相互事件至少包含两位参与者,其核心图式一般由相互动词承担。相互事件的参与者不仅可以互换位置,还具有相同的语义角色(Nedjalkov 2007:6-7)。
(1) a.I met John.
(Talmy 2000:254)
b.I saw John.
(2) a.张明碰见了李刚。
(刘丹青2000:212)
b.张明看到了李刚。
在例(1a)中,“met”是一个相互动词,它前后的论元(即事件参与者“I”和“John”)可互换位置,并互为施事和受事,即“I met John”在语义上等同于“John met I”。然而,例(1b)并不属于相互事件,因为“I saw John”无法推导出“John saw I”。与此相类,例(2a)是中文表达中的典型相互事件,因为“张明碰见了李刚”也可以说成“李刚碰见了张明”,“张明”和“李刚”既互为施事,又互为受试。例(2b)则不是相互事件,因为在张明看到李刚的时候,李刚不一定看到了张明。
相互事件是人类社会生活及社会认知的核心反映。(Nedjalkov 2007;König &Gast 2008;Wierzbicka 2009;Evansetal.2011)该事件的语言研究最早可追溯到Jespersen(1924),却一直未引起语言学界足够的重视。(Talmy 2000;Evansetal.2011)直到20世纪70年代,相互事件才真正成为语言学研究的对象(周晓君2018:14)。近年来,相互事件研究一直是语言类型学研究的热点话题(Nedjakov 2007;Haspelmath 2007;König &Gast 2008;Wierzbicka 2009;Majidetal.2011;Evansetal.2011;Kulikov 2014;Inglese 2017;Kettnerov&Lopatkov2019;Inglese &Zanchi 2020)。这些研究可从语义和句法两个层面切入,二者均关注相互事件的“形义匹配”过程——前者在语义层面上体现为语义类型,后者体现为形态-句法类型。为厘清当前类型学视阈下相互事件的理论来源及其方法差异,本文第2部分主要探讨相互事件语言类型学研究中存在的理论争议,第3部分介绍相互事件研究中的方法差异,第4部分为本文结论。
2.理论争议
本部分先介绍相互事件相关研究的定义,再讨论相互事件研究在语义类型上的差异及其形态-句法类型上的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