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行人出使朝鲜的文化意义
2021-06-08张萌
炎黄地理 2021年1期
关键词:文化
张萌



在明代,藩属国国王若要即位合法化,被臣民认可,则必须得到宗主国的承认与册封,朝鲜亦是如此,朝鲜国王即位需要明廷的册封,并且向明廷请求为已故国王赐谥号。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高丽臣子李成桂自立为王,求太祖承认其政权,更改国号为朝鲜,然是时明朝关系局势严峻,关系恶化,故太祖朱元璋拒绝了李成桂的要求,此后李成桂便以“权知朝鲜国事”的身份与明廷互通往来。建文帝时期,皇帝朱允炆迫于国内政治局势高度紧张,为防止燕王朱棣及其他藩王策反,便着力缓和对外关系,以取得周边国家的支持,尤其加强了与朝鲜的关系。建文帝决定承认李芳远(李成桂之子)为朝鲜国王并颁诏册封,明廷与朝鲜正式确立了“封贡关系”。作为宗主国的明廷与作为藩属国的朝鲜来往密切,相互派遣使臣,互通往来。
行人的设立与职责
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爆发,太祖废丞相、罢中书,权力分散至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集权力于一身,但随之而来的便是繁杂的政务,由于六部各部门独立,各司其职,行人的专职机构——行人司应时而生,通使命往来的工作便落在了行人头上。行人“职专捧节奉使之事。颁发诏书、册封各宗室、安抚各藩属国、征召贤才、进行赏赐、慰问救济、军事以及祭祀等都在行人的职责范围内。《明会典》载“凡开读诏赦、奉使四夷、谕劳、赏赐、贩济、征聘贤才、整点大军及军务,祭祀等事”均行人职责所在。奉使四夷是明太祖当初成立行人司最重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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