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夏”关系与周代雅乐正统地位的确立
2021-06-08马银琴
北方论丛 2021年3期



[摘 要]先秦文献在传承过程中因为用字习惯的改变,出现过一个以“雅”代“夏”的过程,所谓“雅”“夏”二字的同音假借关系,并不是“雅”字替代“夏”字成为《诗经》类名的原因,而是对“雅”代“夏”这一结果的解释。战国末年、秦汉之际的“书同文字”与文本转写,正是与诗乐相关联的“夏”字被“雅”字替代的关键时期。就《诗经》而言,“雅”何以为“雅”的问题,本质上就是“夏”何以为“夏”的问题。作为中原正统音乐的“夏(雅)乐”从一开始就担负起了“言王政之所由废兴”的政教功能,在“雅(夏)”与“政”之间建立了密不可分的联系。正是在雅歌与雅诗相继出现并与王政深度结合,充分发挥“言王政之所由废兴”的过程中,在周代礼乐制度中居于核心正统地位的雅乐传统才逐渐确立,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在后世影响深远的“雅正”思想。
[关键词]雅夏 雅乐 雅正
“雅”,既作为周王室朝廷正乐的名称,又作为《诗经》文本的一个类名,频繁出现在先秦的经典当中,但是令人疑惑的是,先秦古籍中出现的“雅”字,除了与乐、与《诗》关联,很少在其他的场合或语境中使用。因此,学界在讨论雅乐以及《诗》中《大雅》《小雅》为何被称为“雅”的问题时,便会遇到一个说不清楚的问题,即从字形结构而言指向鸟名的“雅”字,为什么会与朝廷正乐发生关联?又为什么会成为《诗经》作品的类名?许慎在《说文》解释“疋”字时说“古文以为《诗·大疋》字”,宋人王观国在《学林》中则专门讨论了“雅”与“疋”的关系:
许慎《说文》“雅”字,乌加切,楚乌也,秦谓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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