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中的因果解释:逻辑、样本与方法的权衡
2021-06-08叶成城
叶成城
一、 社会科学方法论:两种错误的观点
在社会科学中,方法论的争论是如此普遍而纷杂,尤其是政治学界普遍认为存在两种完全不同的范式,即定性方法论范式和定量方法论范式,二者之间存在激烈的争论。这类方法论的争论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加里·金(Gary King)、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Keohane)和悉尼·维巴(Sidney Verba)所合著的《社会科学中的研究设计:定性研究中的科学推论》(Designing Social Inquiry: Scientific Inference in Qualitative Research)。1为了便于叙述,将作者简称为KKV,将该书简称为DSI。参见Gary King, Robert Keohane and Sidney Verba,Designing Social Inquiry: Scientific Inference in Qualitative Research,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4。对于KKV的DSI一书的讨论及批判,事实上存在两种类型的错误,这两种错误贯穿了许多方法论的讨论,并一定程度地导致了方法论研究的困惑甚至混乱,因此有必要予以指出和澄清。
第一种误区认为,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是同一种研究方法,两者之间的差异仅仅在于样本数量。这种错误是DSI导致的最大误解,该书一直暗示定量研究是比定性研究更为“先进”的方法,而定性研究的学者需要通过各种方法来增加样本数量以保证结论的有效性。KKV的这种偏见很大程度上是定量研究学者对于定性研究的误解,即认为跨案例比较是检验理论有效性的唯一方法。KKV的这类错误实质上是由于将定量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并试图将这类标准推广到定性研究的领域。第二种误区则处于另外一个极端,它认为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研究方法。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是两种不同的范式,前者通过案例间比较来进行因果推断,讨论原因的影响(effect of cause),主要实现外部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