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与民营企业法人治理的有机统一
2021-06-08赵莹莹熊文钊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1年5期
赵莹莹,熊文钊
(1.中央民族大学 法学院, 北京 100081; 2.天津大学 法学院, 天津 300072)
一、问题的缘起
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激发了对民营企业治理结构改革的需要。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变,通过社会力量整合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成为解决当前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出路。民营企业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实现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推动技术创新、改善民生、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社会效能[1]。同时,企业治理体制的创新也会为整个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提供丰富的制度资源。
(一)完善我国民营企业中党的领导的理论目标
目前,人们普遍认识到良好的企业治理既是一个企业竞争力的源泉,也是一个国家、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而言,良好的企业治理环境,是吸引外部投资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衡量国家、地区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0月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这不仅是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出的目标和要求,也为新时代探索创新民营企业治理体系指明了方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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