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中俄个人所得税政策比较分析
2021-05-23陈炫宇
中国集体经济 2021年13期
陈炫宇
摘要: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主体税种之一,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文章以中俄两国近十年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政策调整为例,讨论两国的个人所得税差异,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进一步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中俄对比;中俄税制
一、中俄个人所得税征收背景
(一)我国征收背景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施行细则》相继公布,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建立,免征额设定为800元。此后,针对国内个人收入发生很大变化的情况,我国先后7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1999年,新增对个人储蓄存款利息进行征收所得税。自2005~2018年,免征额由800元先后提高至1600元、2000元、3500元,最后提高至5000元。我国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式是以代扣代缴为主、自行申报为辅的,代扣代缴具有易征管和易缴纳的显著好处,使征税更加容易便捷,降低了社会总体的缴税成本。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的改革方向是由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转变。
(二)俄罗斯征收背景
俄罗斯的个人所得税于1991年12月7日开征,设立之初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最高税率高达60%。1997年俄罗斯修改了个人所得税法,实行12%、15%、20%、25%、30%和35%的六级超额累进税率,并规定雇主具有代扣代缴义务。从2001年1月1日起,俄罗斯取消了个人所得税12%、20%和30%三档累进税率,对居民纳税人大部分收入(如工资、薪金等)实行13%的单一税率,调高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至年收入4800卢布,仅对某些特定收入和非居民纳税人保留了30%和35%两档税率。……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