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是否拉动了经济增长?
——基于私人投资和政府投资传导的比较
2021-05-20尹李峰张登缪小林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2021年5期
尹李峰 张登 缪小林
(1.中国人民大学 财政金融学院,北京 100000;2.云南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1;3.云南财经大学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1)
一、引言
地方经济增长需要政府债务支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债券方式举债,有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两种融资方式。文件规定“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专项债务的,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随着财政部《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5〕32号)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83号)等文件的相继出台,正式为地方政府债券引入专项债券这一新的品种,同时也将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券明确地划分为一般债券与专项债券两类债券品种。
近年来专项债逐渐成为地方政府融资的重要工具,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等文件的陆续发布,标志着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这一新品种正式引入,其适用领域不断丰富和拓展。2019年《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的发布释放了允许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的重要信号。步入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减税降费力度加大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继续提速,中央政府已分三次提前下达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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