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区教育立法现状及完善建议
2021-05-19李恒广
成人教育 2021年5期
关键词:教育
李恒广,张 毅
(北京开放大学,北京 10008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74号)指出:“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完善基层社区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整合利用现有的社区教育机构、县级职教中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教育资源,以及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体育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社区科普学校等,开展老年教育活动”。除国家纲领性文件外,教育部、民政部等部委,山东省、河北省等地方政府都出台了支持社区教育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在大量政策支持和鼓舞下,社区教育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开展起来。
社区教育政策和实践的叠加效应,客观上要求用比政策性文件更具强制力的手段来巩固社区教育发展成果,明确发展目标,规范发展路径。对社区教育的调整应从政策规范为主上升到以法律、法规为主,这既是我国社区教育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对大量社区教育政策经验的理性升华。目前,我国社区教育立法已经破局,其进展势头有待观察。
一、我国社区教育立法现状
表1基本罗列了近些年来我国社区教育立法成果,包括单独立法以及零散分布在其他地方性法规中的涉及社区教育的法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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