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儿科门诊超说明书用药现状与分析
2021-05-18许继宝刘玉祺张慧
临床医药实践 2021年5期
许继宝,刘玉祺,张慧
(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宁夏 银川 750002)
超说明书用药是指药物的应用超出了国家药监部门认可的生产厂家提供的药品说明书界定范围,包括超出了适用年龄、剂量、剂型、给药途径或适应证等[1]。儿童由于其生理特点的特殊性和受法律保护的因素,往往缺少必要的临床试验数据证明药物的安全性,但部分药物超说明书使用会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国外文献研究显示[2-3],儿科患者超说明书用药可达50%~90%,儿科超说明书用药在婴幼儿和青少年中的发生率最高,90%以上的新生儿存在超说明书用药[4-5]。因此儿科临床用药存在较大的潜在安全风险。立足于国内外儿科临床用药研究数据,采用回顾性调查的方式,对我院2018年1月—2018年12月儿科门诊处方抽样调查,分析儿科门诊超说明书用药的特点和相关因素,进一步提供儿科临床超说明书用药的基线数据,为解决我国医疗机构儿科超说明书用药问题提供可靠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抽取我院2018年1月-2018年12月儿科门诊处方13 995张。排除诊断不规范处方;儿科便民处方;0.9%氯化钠注射液、5%/10%葡萄糖注射液及灭菌注射用水处方。借助Microsoft Excel 2010工具对数据进行统计,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用药名称、剂型、规格、药物类型、用法用量、给药频次、给药途径等信息。
1.2 年龄划分和药品分类标准
将儿童按照年龄分为新生儿期(0~28 d)、婴儿期(29 d~≤1 岁)、幼儿期(>1~≤3 岁)、学龄前期(>3~≤6 岁)、学龄期(>6~≤12 岁)、青春期(12~18 岁)[6]。药品的分类标准按照《新编药物学》药品分类方法分类,对于超说明书用药药品统计后分类并进行排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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