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易“阴阳合同”法律问题探究
2021-05-14邓琼
上海房地 2021年4期
文/邓琼

房地产交易是关乎民生的意义重大的经济活动之一,政府为了实现政策上的宏观调控目标,调节收入分配,优化资本分布,推出了商品房交易税。然而,在该税推行的过程中,却遭遇了许多阻碍。其中,较为明显的是商品房买卖双方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而实现避税目的,进而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受损,同时,这也容易侵害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本文主要就房产交易市场中存在的“阴阳合同”现象进行探究,剖析该现象产生的原因、签“阴阳合同”将面临的风险、处理“阴阳合同”所存在的争论,继而对处理“阴阳合同”应当适用的制度“通谋虚伪表示”进行介绍,进而提出“阴阳合同”问题的破解思路。
一、“阴阳合同”广泛存在于商品房交易市场
(一)“阴阳合同”的概念介绍
“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出于规避政府管理或使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动机而对同一单交易所签订的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其中一份提交给相关部门查验与备案,但合同当事人并不实际履行,称为“阳合同”,另一份仅由合同当事人所掌握,但约定照此实际履行,称为“阴合同”。[1]“阴阳合同”最早出现在建设工程领域,后在房地产交易中大肆盛行。在房屋买卖中,“阴合同”显示当事人的真实成交价格,“阳合同”则根据使用需要分为两类 :一类是做低房价,以便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时少交税款 ;另一类是做高房价,以便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更多的贷款。在实践中,第一类情形更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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