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社会化服务提高了农户林业生产效率吗?
2021-05-12高雪萍袁若兰廖文梅
农林经济管理学报 2021年2期
高雪萍,王 璐,袁若兰,廖文梅
(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西南昌330045)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均山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以农户家庭承包为基础的经营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激励农户林地经营积极性,但是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林地经营呈现分散化、细碎化的特征[1]。林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生态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着改善生态环境和供应林产品的双重使命,促进了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2]。提升林业现代化水平是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林业发展转型的重要部署,但是林业生产效率低下严重滞后林业现代化进程,对农户林业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局面[3]。因此,研究林业生产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对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现代化分工体系的一部分,社会化服务克服单个农户生产规模碎小、技术落后的弊端,直接参与农户生产,帮助农户获得专业化分工和服务规模效益,在林业生产中发挥不可代替的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业社会化服务有助于实现小农户与林业现代化衔接,有效地解决家庭林业生产、经营、销售等各个环节中显露的问题[4],为实现林业生产转型和提高林业生产效率提供了实现路径。因此,研究林业社会化服务对农户林业生产效率的影响,检验其对林业生产效率的提升效应和提升程度,为实现林业现代化目标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相关政策完善提供经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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