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学教育职业化趋势下的非诉讼法律人才培养
2021-05-09朱晓婷
中国教育技术装备 2021年6期
摘 要 随着中国高等法学教育职业化趋势的显性化,以诉讼为核心的高等法学教育的“产品”供给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对非诉讼法律人才的强劲需求。非诉讼业务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法科学生就业方向的多样化决定了非诉讼法律人才培养应当作为与诉讼法律人才培养并列的目标,纳入高等法学教育体系之中。法律职业的层次性意味着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和方式是多元的,对于非诉讼法律人才而言,可以结合所在院校的学科特点和专业优势设置差异化的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和培养方法,突出人才的竞争优势。
关键词 高等法学教育;非诉讼法律人才;职业化;律师事务
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践基地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21)06-0065-03
0 前言
高等法学教育的功能之一是法律职业阶层的再生产。近年来,高等法学教育的職业化趋向逐渐显现,但是基本局限于为核心就业领域培养诉讼法律人才,较少考虑其他可能的市场需求。经过近40年的恢复发展,中国高等法学教育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繁荣的背后却是法科毕业生就业难的无奈与困惑,这足以从整体上反映出高等法学教育的困境。如何改革当前的高等法学教育,使之成为更加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始终困扰着法学教育工作者,也引发了本文的思考和讨论。
1 高等法学教育供给与法律职业需求的脱节
社会对法律人才需求重心的转向 教育是一种服务业,首先需要满足受教育者和社会的需求,高等法学教育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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