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托育热”的“冷思考”
2021-05-07万丹
早期教育(教育教学) 2021年1期
万丹
2019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2019年5月,国务院颁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随着政策频频释放利好信号,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多地陆续出台托育相关政策。在2019年幼教行业关键词中,“照护”和“托育”有着重要的一席之地。如果说2019年是托育元年,那么2020年无疑是托育热年。
当众多托育机构都在摩拳擦掌、纷纷布局以避免错过赛道时,我们更加需要保持对“托育热”的“冷思考”!我们的幼儿和家长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托育服务?对于托育理论和实践尚需进一步加强研究的我国来说,向托育服务体系已经建立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借“他山之石”,就显得尤为关键。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幼教行业数十年来都是实行托幼一体化,0~3岁托育服务一直是澳新早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托育体系已十分成熟和完善。2019年3月至11月,笔者在澳新访学期间,发现澳新托育服务中有着诸多特色理念和实践,对于开创我国托育之路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澳新托幼中心的分班形式:主张混龄
澳大利亚的托幼中心招收从出生6周到5岁的婴幼儿,出生6周的婴儿即可送到托幼中心,宝宝班(1岁以内)有独立的室内活动空间和户外活动空间,学步儿班(1~2岁)也有独立的活动室和户外活动空间,2~3岁低龄幼儿班有独立的活动室,户外活动空间则是和3岁以上幼儿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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