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增值税改革对我国FDI规模的影响
——基于双重差分法
2021-05-05荆博诚江南大学
消费导刊 2021年11期
荆博诚 江南大学
一、引言
1978年,我国正式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我国也于此时开启了国际交流的大门。在改革开放进程中,随着大量的外资进入我国市场,为我国带来了大量宝贵的资金和技术,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剂,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我国经济发展资本不足的难题,令我国经济水平得以持续、高速地发展。因此,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历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于是如何进一步推动我国境内FDI的发展对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存有较为重要的意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地不断深入推进和大量外资的引入,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的增值税已经不再满足当下经济发展水平的要求,国家亟待开始进行税制改革。我国最初于2004年在东北地区开始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随后在2007年将范围扩大至中西部地区,最终于2009年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进行增值税改革进程。增值税制的成功改革为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和FDI利用水平的提高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保障了我国经济水平的高速发展。
基于此,本文以这一重大举措——增值税改革为切入点,系统分析增值税改革与外商直接投资之间的内在关系,并利用2004年我国于东北地区,即辽宁、吉林、黑龙江三个省份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这一“准自然实验”,基于1994―2013年我国各城市外商直接投资额数据,在细致分析其变动趋势的基础上,采用双重差分法(Difference-in-Differences,DID)对增值税改革对我国FDI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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