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背景下民族地区女村干部素质状况调查研究
2021-05-05苏文苹顾泽鑫
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1年3期
苏文苹,李 刚,顾泽鑫
(云南农业大学,云南农村干部学院,云南 昆明 650201)
女村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是坚定不移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彻底解决民族平等、男女平等问题的关键所在,是国家政治民主的具体体现。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中担任决策、管理的成员之一,女村干部素质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乡村事务管理的好坏,也关系到农村政治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为了解云南省女村干部队伍的发展现状和素质状况,课题组利用云南农村干部学院培训资源,对参加2019 年新任村“两委”负责人脱贫攻坚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2020 年村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暨决战决脱贫攻坚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的101 名女村干部就农村发展问题、素质能力提升问题进行问卷调查,并与18 名学员进行一对一的深入访谈,结合调查资料和访谈结果,分析云南省女村干部的素质状况,并对提升女村干部素质能力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101 名调查对象分别来自云南省16 个州市56 个县78 个乡镇101 个村,全部为中共党员。汉族有63 人,少数民族有38 人。未婚6 人,已婚91 人,离异4 人,三者之比为1.5∶22.75∶1(表1)。
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37.62%的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外出务工,31.68%的来源于村干部工作补助,15.84%的来源于个体经营,8.91%的来源于农业生产,还有5.94%的是来源于其他。结果表明女村干部的工作经济补助、家庭成员的外出务工收入是整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
家庭事务的承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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