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在天津轨道交通站场综合开发中的应用分析
2021-04-27苑艳杰
铁道建筑技术 2021年2期
苑艳杰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 30022)
1 引言
轨道交通规划场站综合开发是指在对公共交通存量用地二次开发和新增用地建设规划中,在保证基本交通核心功能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配置一定规模的商业、办公等配套服务或住宅。轨道交通规划场站综合开发主要以公共交通场站为核心点,对周围土地进行合理性利用,将居住、商业服务以及办公区规划于步行范围内,实现用地与公共交通设施的相互协调。在大容量公共交通周围及沿线形成高密度的土地发展模式,并配合土地混合使用和宜人的步行环境设计,营造出人性化的就业居住空间,确保公交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利用与发展。
城市轨道交通是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结构、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然而,由于其建设成本高、投资需求大,导致政府的自身资金及其他方面的能力不足以承担,往往采用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的建设、融资和运营管理方式,参与PPP项目的社会资本通常需要具备超常规的技术力量、人才储备、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同时,由于其具有公益属性,运营维护也需要持续的资金保障[1]。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运作如图1所示。

图1 城市轨道交通PPP项目运作结构
许多城市在公共交通土地综合开发上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如深圳在轨道建设融资模式上进行了大量探索和尝试,不断调整融资模式;上海为推进轨道交通综合开发,出台了指导性政策及相关技术文件,从制度上为轨道交通用地综合开发提供政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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