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非农就业比例对其家庭消费的实证研究
2021-04-27刘宗飞
河南农业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刘宗飞
(安徽科技学院管理学院,安徽 凤阳 233100)
2020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对鼓励新业态发展、促进消费进行了全面部署。但从城乡区域消费比较来看,受收入水平、农村基础设施、区域间服务水平差异等因素的影响[1],农村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明显低于城镇居民。2018年,占全国总人口40.42%的农村居民消费总额仅占全国消费总额的24.68%[2]。探索不同就业比例对农户消费的影响效果也是促进农村居民消费转型升级,实现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3]。
农户消费是以农村家庭为基本经济决策单位,为了满足当前及未来消费需求而进行的货币支出活动[4],其中,家庭组织是消费主体,获取持续需求是消费目的。受长期“二元经济”发展的影响,城乡居民间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及消费环境存在巨大差异[5-9]。大量学者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从农户消费的定义来看,现有研究可以分成2部分:一是家庭外部环境对农户消费决策的干扰分析,二是家庭组织的内部特征及行为选择对农户消费的本质影响。
其中,家庭外部环境对农户消费决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外部环境体系中的固有风险会改变家庭对未来收入的预期,进而增加消费决策面临的不确定性,提升家庭的“预防性储蓄”动机[10-12]。这种环境固有风险来自多个层面,如王静[13]研究发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导致农村消费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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