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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逻辑学的论辩解释与认知解释
——陈那、法称与因明

2021-04-22汤铭钧

逻辑学研究 2021年1期

汤铭钧

佛教逻辑有别于西方形式逻辑的一项重要特征,在于对论证前提为真的强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因三相”理论,以“因三相”作为指导一则论证的基本规则。([18,19])论证前提的真,在陈那(Dignāga,约480–540)著作中又被理解为辩论主体将该前提确定为真。这种“确定”体现为文献中对“极成”(prasiddha)、“成”(siddha)、“决定”(niścita)、“见”(da)、“已知”(vidita)的强调。这些表达辩论者认知状态的词汇,皆可概括为佛教逻辑中的“认知算子”(epistemic operator)。关于这种认知算子的性质、作用及其辖域,学界迄无基于文献的确切说明。1目前为止,对印度逻辑中的认知算子最广泛而且深入的探讨,见Oetke([7],第77–92 页)。Oetke 的研究富于哲学洞见,但他对不同性质的认知算子的精细区分未能落实到文献。本文即尝试对佛教逻辑中的认知算子作一些初步探究,尝试说明以玄奘(602–664)为实际奠基人的因明传统,与大致同时代的印度佛教逻辑学家法称(Dharmakīrti,约600–660),对这种认知算子的性质的不同解释,即“论辩解释”(dialectic interpretation)与“认知解释”(epistemic interpretation)。2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本文所谓的“因明传统”(hetuvidyā-tradition),仅指在古典东亚世界(中、日、韩三国)以古典汉语为主要学术语言得到传承与诠释的佛教逻辑学–认识论传统。该传统以玄奘为实际奠基人。它与发源于印度并传播我国西藏地区的印–藏“量论传统”(pramāa/tshad ma-tradition),应被视为佛教逻辑学–认识论学派的不同传承。这也是国际学界对佛教逻辑学–认识论学派的不同研究分支最初步的划分。虽然东亚因明传统和印–藏量论传统都可远溯到陈那,但是,将两个传统一概称为“因明”,正如将两者一概称为“量论”一样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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